中国检察新闻讯(程勋)“‘文书应从系统生成、使用电子签章’的问题,因案件已审结,电子卷宗已归档,无法完成文书的系统生成。其他程序性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个案中出现的程序性问题如笔录中有笔误、打印不清晰、受案时间前后有矛盾等也已悉数整改……”近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昭苏垦区检察院对该院今年以来案件质量评查整改情况进行专项督察,各抽取公诉、侦监卷宗10本,对每个季度开展的案件质量评查活动中发现的实体、程序问题进行一一销账。
据悉,该院一直以来将案件质量放在重要位置抓细抓实。建立“常态化”评查机制,抽调业务骨干组成评查组,对自侦、批捕、起诉等普通刑事案件开展季度评查,案管部门每季度随机抽取各业务部门卷宗5-10本并分至评查组进行评查,评查中将卷宗存在问题一一列出,并进行打分、通报。同时实行“多元化”评查方式,“线上+线下”,评查双轨并行,采取系统线上评查和纸质卷宗线下评查相结合的模式开展深入检查;“质量+效果”,评查全环节贯通。对自侦案件在侦结提审讯问时由评查小组联合该院纪检监察部门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回访,考评承办人执法执纪和办案社会效果情况,是否主动做到化解社会矛盾,实现案结事了。
据了解,为进一步推进该院司法行为规范化建设,该院推出督察机制,院纪检监察部门联合案管部门开展案件质量整改督察,督察情况上报院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经召开由全体参评人员、督察人员以及案件承办人员参加的督察通报会,向全院通报督察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业务部门及承办人及时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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